中国传媒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发布者:王传彪发布时间:2019-04-27浏览次数:123

中国传媒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中传教字〔2006〕103号

为了在全体教师中形成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校决定每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各类教学任务两年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申请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治学严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2.积极主动地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每年课时量不少于120学时。

3.备课认真,讲授熟练,信息量大,且上课时能够做到师生互动,课堂气氛良好。

4.能够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课堂教学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一等奖申报者在参评时间内每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数须在本学院(部、中心)的前15%内,二、三等奖申报者须在本学院(部、中心)的前30%内。

三、评选程序

1. 各教学单位接到教务处的相关通知后,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2. 申报人认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见附件),按规定时间送交本单位评审组。

3. 各学院组成评审组在认真审查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

4. 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将候选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

5. 教务处对候选人的条件进行复查,并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6. 学校组成优秀教学奖评审组,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经公示无异议,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1.对获奖者授予优秀教学奖证书并发给奖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

2.将获奖者材料存入其业务档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凡获得优秀教学奖者,在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优秀教学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5名。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