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教字〔2015〕180号
一、课程设置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科学生应获得大学英语课程16学分。
大学英语学习必须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完成,教学分成两个阶段,即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和大学英语选修课程阶段。
(一)基础课程阶段
在本阶段中的课程名称、对应级别、教材名称及课程编号如下表:
课程名称 | 对应级别 | 教材名称 | 课程编号 |
大学英语F | 大学英语预备一级 | 大学英语预备一教材 | 026106 |
大学英语E | 大学英语预备二级 | 大学英语预备二教材 | 026105 |
大学英语D | 大学英语一级 | 大学英语教材第一册 | 026104 |
大学英语C | 大学英语二级 | 大学英语教材第二册 | 026103 |
大学英语B | 大学英语三级 | 大学英语教材第三册 | 026102 |
大学英语A | 大学英语四级 | 大学英语教材第四册 | 026101 |
本阶段课程的学分:每门课程4学分。
(二)选修课程阶段
1.本阶段分为语言文化类、专门用途英语类(如传媒专业英语)、语言技能类三个课程模块。
2.学分:每门课程2学分。
二、教学管理
1.大学英语实行分级、分段教学管理。学生入学后进行英语水平分级测试,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分级分班教学,共分成5个级别(上表中的大学英语F-大学英语B)。
2.学生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得16学分--“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选修课程阶段”、基础课程阶段学习优异跳级获赠学分和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即达到由学校确定的全国四级和六级考试的一定分数线,以下同)获赠学分。获得16学分的学生可不再进行大学英语的课堂学习。
3.在“基础课程阶段”,学生每修完一个级别的大学英语教材且期末考试及格则获得4学分;在“选修课程阶段”,修完选修的课程且期末考试及格即获得2学分。
4.学生经过入学英语水平分级测试,未达到大学英语一级(大学英语D)学习水平的,进入预备级学习,再根据分级测试成绩分为预备一级和预备二级,其中预备二级比预备一级英语能力较高;达到大学英语一级(大学英语D)水平的,直接进入大学英语二级(大学英语C)学习,并获得2学分;达到大学英语二级(大学英语C)水平的,直接进入大学英语三级(大学英语B)学习,并获得4学分;其他学生进入大学英语一级(大学英语D)学习。
5.在新生入学英语水平分级测试后,学生被分在各级别班。在正式上课两周后,学生可申请调整自己所在的级别,但调整必须在一周(即开课第三周)内完成,而且只能由高级别调到低级别,不能由低级别调到高级别。
6.在“基础课程阶段”,期末考试及格的学生获得对应学分并进入下一个级别的学习。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重考,经重考及格同样获得学分,并进入下一个级别的学习(重考条件及办理参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相关条款)。
7.参加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学习的学生,在期末考试后,其考试卷面成绩位于参加级别考试成绩的前1%--2%,可提出跳级申请,即可申请跳级进入高一级别班级学习,获得批准后直接跳入该级别并获得2学分。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同学不能申请从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学习跳入大学英语选修课程阶段学习。
8.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各级别每学期选课及学习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大学英语预备—级(大学英语F),大学英语预备二级(大学英语E),大学英语一级(大学英语D),大学英语二级(大学英语C),大学英语三级(大学英语B),不能逆向选择。
9.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可获得2学分。这些学生可选择继续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的学习,也可终止而转入选修课程阶段的学习。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不能终止“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的学习而直接进入“选修课程阶段”的学习。但已经完成“大学英语基础课程阶段”的学习且考试合格者(即学习并通过大学英语教材第四册考试的),虽然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也可转入“选修课程阶段”的学习。
10.在“选修课程阶段”,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以及上课时间和考试时间选择一门选修课(待选修课资源充足后,会考虑增加可选择的选修课门数)。请学生慎重选择“选修课程阶段”的课程,选课后如果改变选课意向,需要在开学两周内办理退/选课手续。
11.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修满大学英语16学分,未修满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在第八学期选修大学英语课程,必须修满16周的全部课时,教学单位不能提前提供成绩。已离校毕业生如果选修大学英语课程,遵照应届毕业生选修大学英语课程的要求。
12.学分与成绩管理:
(1)大学英语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2)新生入学英语水平分级测试后,直接进入大学英语二级(大学英语C)、大学英语三级(大学英语B)级别学习的对应成绩分别为:大学英语分级B类85分,学生获赠2学分;大学英语分级A类85分,学生获赠4学分。
(3)通过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所获赠的2学分对应成绩规定如下:
四级成绩在425分—550分之间,其所获赠2学分对应成绩是85分;四级成绩在550分以上(含550分),其所获赠2学分对应成绩是95分。
六级成绩在425分—520分之间,其所获赠2学分对应成绩是85分;六级成绩在520分以上(含520分),其所获赠2学分对应成绩是95分。
(4)被批准跳级到高一级别班的同学所获赠2学分对应成绩为该学期期末总评成绩。
13. 六级成绩所赠2学分对应的成绩如需更新,请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只记录第一次考试成绩。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2015年进行了修订,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