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教务字〔2007〕5号
为了贯彻与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鼓励教师掌握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最新课程内容,提高学生获取国外先进科技成就的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双语教学建设,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
“双语”教学课程是指除外语课之外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教师可采用以下三种不同的双语教学方式:
1、全外语教学;
2、部分外语教学(外语教学占总课时50%及以上),全外文板书;
3、中文讲授为主(外语教学占总课时20%以上),板书中的标题或主要结论用外文书写。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范围
1、非语言类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优先鼓励在金融、法律、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技术类专业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其他专业如有较好的师资条件也可逐步实施双语教学。
3、双语教学课程原则上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每个专业在同一学期最多安排两门双语课程。
三、 双语教学师资要求
1、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拟采用双语教学的教师要已讲授该课程至少二轮;
2、具有国外学习、进修经历或经过学校认可的专项培训和学习;
3、教务处对申请使用双语授课的教师进行审批,通过者方可开始授课。
四、 双语教学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
1、备课。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必须认真备课,用外文写出详细的教案、讲稿、教学日历。
2、课堂教学及教材使用要求。根据不同的双语教学形式,确定课堂外文讲授量,但必须使用外文教材或与教学内容同步的外文资料。
3、作业和考试。双语教学课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所占比例参照《中国传媒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平时成绩应鼓励学生运用外语回答问题、讨论和完成作业。作业和考试中外文比例要与申请的三种双语教学形式对应,期末考试试卷中外文试题和学生外文答题的比例应不少于50%。
五、 双语教学质量监控
开展校、院、系三级质量监控。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外语较好的同行教师组成双语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定期听课并进行双语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定期召开双语教学师生座谈会,了解双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学校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和校督导组专家不定期听课,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到各学院。
六、 开课程序及要求
1、教师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教师将填写好的《中国传媒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开课申请表》交到课程所属学院,学院组织试讲后签署意见,将《中国传媒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开课申请表》、试讲时的相关记录及所需材料统一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后,书面通知学院安排教学任务。各学院接到书面通知后将本学院批准课程进行汇总并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双语教学情况一览表》,交给教务处备案。
2、每学期第十五周前申报下一学期的双语教学课程,对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优先安排上课时间、地点;
3、各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材料,包括:教材、大纲、教案、讲稿、相关课件、习题等;
4、选用前两项授课方式的课程经批准后,如无教学质量问题则在下一轮开课时无需再次审批,选用第三种授课方式的课程则每次开课前均需审批,并应在条件成熟后过渡到前两种方式。
七、 双语教学课时补贴
教务处负责核定双语教学工作量。双语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分为三类,即在计划课时的基础上:
1、实行全外语授课的,课堂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6;
2、用外语讲授课程的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总量的50%及以上的,课堂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4;
3、汉语为主的双语教学,课堂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2。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