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教务字〔2007〕16号
教材是学校教学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教学过程中的基本工具。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材供应和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教材计划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本、专科生教材规划和建设管理。
(二)教材使用计划的制定:各学院要在每学期后期制定下学期的教材使用计划,学校的教材使用计划由各学院教材使用计划汇总而成。各学院教材使用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由教学副院长负责。
(三)教材使用计划根据学期开课计划的课程逐一确定。原则上开设的课程都需要确定相应的教材。不能提供课程教材名称的,要提供相应的讲义。
(四)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提出,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要优先采用与课程相适应的面向21世纪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北京市精品教材。
(五)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提出、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的《教材选用审批表》,以及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填写《学院教材使用计划表》,经教学副院长批准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教务处。
(六)各学院教材使用计划确定上报后,一般不得更改。教材使用计划是学校进行教材预订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课堂教学检查的基本文件。
二、教材的征订与供应
(一)教材的供应。学校本、专科教材的采购、供应实行社会化。学校对教材的采购、供应实行公开招标。本着信誉高、服务好、价格低等原则确定一至二家教材供应商为我校的教材供应提供服务。教务处将配合供应商做好教材供应工作。
(二)各学院不得以学院、系、教研室的名义向学生销售教材;教师不能擅自向学生销售教材。由我校教师自编的教材经过审批批准使用后,由学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按照招标价格向学生销售。
(三)学生用教材的征定。所有本、专科教材由教务处向教材供应商统一预订。在规定时间内由供应商负责向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发放。每班学生订购教材的品种和数量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四)自编讲义由各学院负责审定、印刷,并向学生供应。
(五)供应商以中标价格向学生销售预订的教材。自编讲义由各学院以成本价销售给学生。
(六)一年级学生教材由教务处根据开课计划和教材使用计划统一征订,现金购买;二年级(含)以上各年级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预订、现金购买。
(七)教师用书的供应。教师用书原则上只发给任课教师,同种版本的教材1人限领1套。教学执行计划确定后教师填写《教师用书预订表》到教材科预订教材。教师用书的经费由各学院的教学经费中支取。教材科负责教师用书采购与发放。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中国传媒大学教材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