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教字〔2007〕27号
为了促进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该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了某一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它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
2. 随着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也势在必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在学科层面上和课程设置上体现教学改革的要求,修订教学大纲则是在课程层面上通过调整、补充教学内容和方法来体现教学改革的要求。
二、教学大纲的编制原则
1. 教学大纲要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服从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的完整。
2. 教学大纲要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加强基础(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重视实践,培养能力(自学能力、思维能力、设计能力、创新能力等)。
3. 教学大纲要体现教学改革的精神,采用灵活、多样、有效的教学方法,吸收本学科、本课程的新理论、新知识、新工艺、新材料、新观念等方面的成果。教学大纲要体现特色原则,即要体现时代特色、专业特色和学院特色。
4. 遵循教学规律,注重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教学基本要求应以大多数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使全体学生得到发展;同时根据学生素质不同,明确基本内容和选修内容的不同要求,以利于因材施教。
5. 符合教学计划整体化要求,明确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实施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注意相关课程间的联系、分工与衔接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遗漏。
6. 课程教学大纲必须明确规定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使授课教师明确本门课程在培养人才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准确地把握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内容、要求、特色和改革方向。
三、内容结构
教学大纲的内容结构一般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1.课程基本信息
3.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系统安排教学内容的章、节、单元,指出教学内容重点,规定教学的范围和深度认真分配各章、节、单元的学时。
4.作业、实践环节
课内授课外的讲授、示范、辅导、练习等内容及数量及配合教学的主要教学实践活动。
5.建议教材
6.参考资料
四、制定程序
1. 各系、教研室组织教师学习本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
2. 各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大纲初稿。
3. 各系、教研室组织讨论、修改。
4. 各系、教研室认为大纲基本合格后,由执笔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报送教务处审定。
5.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评审。
五、教学大纲的使用
1. 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即由院、系、教研室组织实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 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所确认的本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内容、进度要求进行授课,不得脱离教学大纲的基本知识体系、范围和要求随意讲授,但可以在保证完成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扩展视野、讲出教师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3. 开课前没有制定出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务处将不批准本课程的开设。